一、初審被駁回的7大“元兇”
(一)財務審計報告掃描件不完整或缺失
政策依據: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系統》附件上傳要求,“需上傳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
常見問題:
部分企業只上傳了財務報表正文,卻缺少“附注”或“完整掃描件”。
報告名稱與企業名稱不一致,或未加蓋中介機構印章。
后果: 初審中若“報告不全”或“信息不符”,審核人員會直接退回,影響后續評審時序。
(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缺失或數據不一致未說明
政策依據: 同一附件說明指出,需提交“2018~2020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的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若企業填報數據與匯算清繳數據不一致,請上傳說明材料”
常見問題:
只提交了主表,卻未提交附表。
納稅申報表與申報系統中填報的財務數據不一致,且未提供“財務數據比對差異說明”。
后果: 審核人員會以“財務數據無據”或“核對不通過”為由直接駁回。
(三)研發人員社?;騻€人所得稅繳納明細未提供
政策依據: 附件要求:“需提供上一年度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個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繳納人數匯總數截圖或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
常見問題:
將“研發人員臺賬”當作證明上傳,卻未附上社?;騻€稅繳納明細截圖。
上傳月份不全(如只提供了1~3月或偶爾某幾個月份)。
后果: 若無法證明“實際在崗研發人員數量”(評審指標之一),材料會被判定“人員條件不達標”直接退回。
(四)知識產權(專利證書)缺失或失效
政策依據: 申報指南明確:“若適用告知承諾制可簡化,但強烈建議保留專利證書等證明材料,以備審核查驗”
常見問題:
網絡打印“專利公開號”截屏代替原件掃描件。
專利進入失效階段卻未及時更換或補充新的有效專利。
后果: 審核時若發現知識產權支撐不足,直接判定“創新能力不符”而被駁回。
(五)企業注冊登記證件(營業執照)未加蓋公章或信息不完整
政策依據: 文件指出:“需上傳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適用告知承諾制的除外”
常見問題:
提交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邊緣被裁剪,導致不能完整顯示注冊號、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信息。
復印件雖清晰,但未加蓋公章或簽章。
后果: 因“缺少公章或信息殘缺”等形式問題,審核人員會以“企業主體資格不能確認”為由退回。
(六)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證明材料缺失或與稅務數據不符
政策依據: 申報表中要求:“需填寫近三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及上一年度總收入,并上傳相關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佐證材料”
常見問題:
提交的“高新產品銷售收入”只是內部臺賬,沒有稅務發票或合同復印件作為佐證。
報表數據與申報系統中填寫的數據不一致,且未上傳“差異說明”。
后果: 評審組無法確認“高新產品收入占比”,初審將直接駁回。
(七)研發組織管理情況說明材料不齊全
政策依據: 系統提示:“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情況需詳細闡述,如研發組織架構、項目立項、研發流程、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等,并上傳相應佐證材料”
常見問題:
只上傳了一份“研發團隊簡介”,卻缺少“立項備案表”、“研發管理制度”或“研發項目驗收報告”。
上傳的材料與申報書中填寫的組織架構圖存在矛盾(如部門名稱不一致)。
后果: 審核人員無法判斷企業是否具備持續研發能力,將直接以“研發組織不符合要求”退回材料。
二、7大要點速查
(一)嚴格按照“材料清單”準備
企業登錄“省陽光政務平臺”→“高企認定申報模塊”→下載最新《申報材料清單(附件)》。
確認清單涵蓋:營業執照復印件、財務審計報告(含附注)、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主附表)、研發人員社保/個稅證明、專利證書及證明材料、高新產品銷售收入佐證、研發組織管理佐證等。
(二)“告知承諾制”謹慎使用
若企業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可暫免提交“營業執照、專利證書”等證件,但一旦被抽查核實,需要在15日內補交原件掃描件,否則直接取消申報資格。
建議條件允許時,還是直接提交證件掃描件,以降低后續風險。
(三)提前核對稅務與財務數據一致性
申報前先在“國家高企工作網”下載“財政返還數據”,與企業財務系統進行初步比對。
若有差異,及時制作并上傳“財務數據比對差異說明”,避免審核時出現“數據不符”被退回。
(四)研發人員證明材料要全、要“實”
社?;騻€稅繳納材料需覆蓋上一年度4個關鍵月份,且截屏要清晰顯示公司名稱與人數。
若研發人員兼職或勞務派遣,需額外提交“勞務合同”與“派遣單位社保繳納明細”。
(五)專利證書及知識產權證明要最新、有效
確認所有在申請材料中出現的專利、軟件著作權都是在有效期內,過期專利需及時申報新的發明或軟件著作權。
建議專利類材料一并上傳“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文憑證”或“年費繳納證明”。
(六)高新產品銷售收入佐證要“實打實”
除內部臺賬外,至少附上“稅務發票清單”或“與客戶簽訂的合同復印件”。
若與母公司或關聯企業交易,需提供“關聯交易說明”及“交易公允性證明材料”,否則會被判定為“關聯交易、數據不真實”。
(七)研發組織管理佐證要“立體呈現”
上傳“研發組織架構圖”、“項目立項備案表”、“研發流程管理制度”、“項目驗收報告”等文件。
必要時,附上“研發費用使用明細表”或“專項產品研發報告”,讓審核員一目了然。
三、補齊這7項,初審不再成難題
申報“廣東高新”不只是填表格,更要“挑毛病”。上述7項缺失,往往是在“關鍵指標”上出現漏洞,而被初審“刷下車”。建議企業或申報機構在提交材料前,嚴格對照清單、一項不漏、一個都不能少:
1. 補齊財務憑證 → 審計報告、納稅申報表、差異說明
2. 補齊人員證明 → 社保/個稅繳納明細、勞務合同
3. 補齊知識產權 → 真實有效專利、軟件著作權證明
4. 補齊高新產品佐證 → 發票、合同、關聯交易說明
5. 補齊研發組織佐證 → 組織架構、項目備案、驗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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