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對象
2022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且同比增長15%及以上的制造業企業(以稅務部門2022年5月12日反饋數據為準)。
二、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資質。已在東莞市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有明確的企業章程,規范的生產、技術和財務管理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守法經營的制造業企業。
(二)企業規模。申報企業 2022 年度第一季度營業收入需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以稅務部門核實情況為準)。
(三)營業收入增長。
1.申報企業2022年度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5%及以上(以稅務部門提供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銷售總額數據為準,企業應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完成納稅申報)。
2.申報企業2021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為0的,對同比增長速度無要求。
(四)守法經營。申報企業或項目不存在我市財政規定的不予資助情況。
三、資助方式與標準
按申報企業2022年一季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量的1‰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
備注:企業獲得市商務局支持外資企業拓展內銷市場等同類型的以收入為獎勵基礎的項目資助后,對應年度的收入不得重復申報2022年一季度制造業企業營收增長獎勵項目。
四、申報截止時間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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