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修訂稿)》政策解讀
一、 背景依據
2018年4月,區委區政府印發了《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政策實施以來,區科創局充分利用政策杠桿,聚焦國高企業培育、企業研發投入、創新平臺建設等,有效推動了科技產業發展。為落實市促進經濟穩定增長66條政策措施,結合寶安科技產業發展實際以及政策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對企業研發、國高資助、創新服務等有關政策條款進行了相應的修訂和完善。
二、修訂后主要內容
修訂后政策條款共9條22項,主要包括區科創局負責的創新平臺、國高企業、技術攻關、研發投入、創新載體、創新服務以及市場監管局寶安局負責的標準化和知識產權等內容,具體如下:
?。ㄒ唬┩苿庸矂撔缕脚_建設,4項:國家省市創新平臺建設配套獎勵,科研機構配套獎勵、重點實驗室建設資助、基礎研究項目資助。
?。ǘ┡嘤龂腋咝录夹g企業,2項: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國高企業成長獎勵。
?。ㄈ嵤╆P鍵核心技術攻關,2項:科技攻關成果產業化資助、科技項目配套獎勵。
(四)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1項:企業研發投入補貼。
(五)推進創新載體建設,4項:國家、省、市創新載體配套獎勵,科技創新載體入駐單位房租補貼、科技園區考核獎勵、創賽獲獎項目落戶獎勵。
(六)完善科技創新服務,4項:國家認可資質檢驗檢測實驗室獎勵、產業技術創新聯盟考核獎勵、檢驗檢測費用補貼、科技創新服務活動補貼。
?。ㄆ撸嵤藴驶瘧鹇?,1項:實施標準化戰略獎勵。
?。ò耍娀R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3項:發明專利獎勵、知識產權貫標獎勵、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獎勵。
(九)提升知識產權質量,1項:知識產權配套獎勵。
三、涉及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在寶安轄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社會組織(操作規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常見問題解答
?。ㄒ唬萍紕撔缕脚_有哪些獎勵政策?
為推進科技創新平臺的進一步發展,實施辦法(修訂版)將加大對科技創新平臺的扶持力度,除原有的“對國家、省、市各類創新平臺及新型研發機構給予市資助額50%、最高5000萬元的配套獎勵”外,調整了“對國家教育部認定的雙一流大學在寶安設立的科研機構,給予市資助額100%、最高3000萬元的配套獎勵。對經區相關主管部門評審認定的重點實驗室給予100 萬元的獎勵。對經區相關主管部門評審認定的基礎研究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的資助?!?/p>
?。ǘ┢髽I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后有沒有獎勵?
我區將繼續加強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其中對經國家科技部初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勵,對經國家科技部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
?。ㄈΩ叱砷L性企業有沒有獎勵政策?
為了加大對高成長性企業的扶持,實施辦法(修訂稿)新增了對高成長性企業的獎勵,具體條款為“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從次年起每年營業收入增長30%以上的,給予20萬元獎勵,獎勵最多不超過3年。”
?。ㄋ模┢髽I的信息化和工業化項目如何申報?
因政府機構改革信息化工作從區科創局劃轉至區工信局,企業信息化相關扶持政策以區工信局的政策為準。
?。ㄎ澹藴手贫ê椭R產權申報獎勵由哪個部門負責?
實施辦法(修訂稿)中標準制定及知識產權等項目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負責,具體項目申報請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發布的通知為準。
寶安區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