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圍
1.省、市級財政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主要支持在廣州市內登記注冊且在廣州市生產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工業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國有企業、中央駐穗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加工貿易制造企業等);在我市視同法人單位統計并納稅的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
2.實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綠色化等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并取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技術改造備案、核準或審批文件的項目。
3.支持在2021年7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間完工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且完工日期在項目備案證建設期內。備案證發生變更的,企業提交變更時間不超過前備案證明確的完工日期。
4.不支持淘汰類和落后產能項目。
5.對應辦理節能審查而未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或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的項目不予支持。
6.項目申報至公示期滿環保信用評價為“環保不良企業”、“信用中國(廣東)”網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懲戒黑名單企業不予支持。
7.重點支持省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省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及其產業鏈、供應鏈企業和工業基礎領域關鍵技術改造項目,支持工業企業生產經營中5G模塊、智能傳感器、網絡設備等關鍵設備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項目,支持民爆安全生產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
二、支持方式及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設備更新項目按不超過新設備購置額的20%進行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額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具體獎勵比例根據競爭性評審遴選后的項目設備更新額度等因素確定,入庫項目不等同于最終財政資金給予支持的項目。
三、申報要求
1.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及申報獎勵的設備獲得過省、市財政資金支持不納入此次申報;已獲得省、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支持,但未按規定完工驗收的企業不得申報。
2.申報企業須根據自己行業屬性按照5個行業大類選擇一個填報。
3.申報2023年專項資金(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須按照《2023年省市專項資金(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入庫項目完工評價工作指引》的要求準備完工評價申請材料,并將完工評價材料與申報材料同步提交所在區的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四、申報截止時間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