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項類別
(一)2022年度廣州市增城區創業領軍團隊專項。重點引進、扶持8個(可空缺)善于把握市場經濟規律、善于吸附和轉化前沿技術成果、善于推動商業模式創新,所創辦企業能夠經受住市場考驗,具有高成長特點,能帶動我區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高端創業團隊。
(二)2022年度廣州市增城區創新領軍團隊專項。重點引進、扶持5個(可空缺)在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領域從事前沿技術研究,具有豐富科研經驗和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善于研發轉化先進技術成果、創制國際國內技術標準,在我區企業或新型研發機構承擔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攻關項目的高端創新團隊。
(三)2022年度廣州市增城區創新創業服務領軍人才專項。重點支持2名(可空缺)在降低創新成本、促進創新活動、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服務業高端人才。
二、申報說明
(一)關于創新創業領軍團隊專項
1.同一申報個人(含帶頭人及核心成員)或申報單位限報一個團隊項目,不能同時申報創業領軍團隊和創新領軍團隊。
2.已入選增城區創業領軍團隊和創新領軍團隊(含帶頭人及核心成員),項目執行期內不得再次申報創業領軍團隊和創新領軍團隊。
3.已獲得廣州市同類領軍團隊項目資助的,不在申報范圍之列(不同項目不在限制申報范圍內)。
(二)關于創新創業服務領軍人才專項
1.申報單位每年只能推薦1人申報。已獲得過該專項的人員不能再次申報,同時獲獎人員所在單位及其全資子公司不得再次申報該專項。
2.已獲得廣州市同類領軍人才項目資助的,不在申報范圍之列。
三、相關待遇
(一)創業領軍團隊專項
1.人才+創業經費資助
對入選的創業領軍團隊,給予100萬元人才經費資助,主要用于團隊成員的人才津貼、安家補助和生活補貼或創業貸款貼息等。
分兩期撥付,首期撥付50%經費,已注冊的在評審通過后撥付,未注冊企業的在完成企業注冊及人員到崗后撥付;剩余50%經費在中期評估通過且項目預算屬企業自籌資金部分的50%到位后撥付。
2.項目經費資助
資助額度原則上按評審通過的項目預算的50%確定,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若項目實際支出低于項目預算,則以實際支出計算。
分兩期撥付,項目啟動且項目預算屬企業自籌資金部分的30%到位后,撥付30%前期經費;項目驗收通過后撥付其余70%經費。對于新引進的頂尖創業團隊,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可給予最高1億元項目經費資助。
3.創業支持
(1)辦公場地入駐支持。在項目合同期給予創業領軍團隊項目最高2000平方米的免費場地支持(不含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共支持3年。
(2)安家支持。創業領軍團隊不超過5名的帶頭人及核心成員在項目合同期內可申請免租入住人才公寓,總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共支持3年。
(3)貢獻獎勵。在項目合同期內,按個人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100%獎勵給創業領軍團隊不超過5名的帶頭人及核心成員,共支持5年。
(二)創新領軍團隊專項
1.人才經費資助
對入選的創新領軍團隊,給予100萬元的人才經費資助,主要用于團隊成員的人才津貼、安家補助和生活補貼。
分兩期撥付,首期撥付50%經費,在評審通過且申報單位與入選團隊簽訂聘用合同后撥付;剩余50%經費在中期評估通過且項目預算屬企業自籌資金部分的50%到位后撥付。
2.項目經費資助
資助額度原則上按評審通過的項目預算的50%確定,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若項目實際支出低于項目預算,則以實際支出計算。
分三期撥付,團隊入選后且申報單位對該項目科研投入額的20%資金到位后撥付20%經費,項目中期評估通過且申報單位對該項目科研投入額的50%資金到位后撥付30%經費,項目驗收通過后撥付其余50%經費。對于新引進的頂尖創新團隊,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可給予最高1億元項目經費資助。
3.創新支持
(1)安家支持。創新領軍團隊不超過5名的帶頭人及核心成員在項目合同期內可申請免租入住人才公寓,總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共支持3年。
(2)貢獻獎勵。在項目合同期內,按個人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100%獎勵給創新領軍團隊不超過5名的帶頭人及核心成員,共支持5年。
(三)創新創業服務領軍人才專項
1.人才經費資助。給予100萬元的人才經費資助,主要用于人才津貼、安家補助和生活補貼,在評審通過后撥付。
2.工作支持。創新創業服務領軍人才所在機構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重點支持服務企業范圍和政府購買服務范圍。
四、申報截止時間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