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100萬!2022年度香洲區社會建設創新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申報通知!
為不斷提升和創新香洲區社會治理,引導發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2022年,依托香洲區社會建設創新專項資金,擬面向社會征集部分創新項目及承接機構,遴選擇優進行資助。根據《香洲區社會建設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要求,現就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補助
每個申報機構年度內原則上只能申報1個項目,每個項目不得超過100萬元。申報項目實施期限一年。
二、扶持領域
申報項目范圍為以下所列的在香洲區內組織實施的社會治理創新工作:
主要內容為“4+N”項目模式,立足黨建引領,以民主協商、心理服務、矛盾調解、樞紐型組織等4類平臺型項目為核心,鼓勵珠澳融合治理、特色社區治理、物業管理創新助力疫情防控常態化、社會企業參與社會治理等N種治理創新模式,以項目資金為種子基金,撬動更多社會資金參與項目建設。創建香洲區社會治理支持中心,鏈接社會治理力量及資源,培育社會組織發展,加強各地創新經驗學習交流活動,開展社會治理治理創新課題調研,加強社會治理專業能力培訓,構建“黨委政府+社會機構+學術機構+市場主體”項目運營框架,推動項目承接單位在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基層社會治理等領域提供創新服務。2022年擬以每個項目資助30萬元以內的種子基金為基礎,撬動引入社會資金參與項目共建。
(一)社區協商議事深化項目。統籌全區社區協商平臺,建立社區協商技術標準,指導和規范全區社區協商開展,加強社區協商工作的考核、評估、督導,深化推進小區議事、樓棟議事、商圈議事、城中舊村議事;打造物理空間議事協商展示空間、實訓基地、顧問團隊和信息化平臺,促進線上線下協商議事互動,加強社區協商人才培訓,試點探索鎮街層面議事協商。
(二)社會心理服務拓展項目。圍繞營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利用區、鎮街、社區三級心理服務陣地,打造香洲“粵心安”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品牌,普及心理服務知識,加強心理服務宣傳,重點針對勞改釋放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吸毒人員、精神病患者、殘疾人、單身特困婦女兒童等社會特殊群體、特殊行業、特定人群存在突出社會問題、社會矛盾和群體需求,開展有效的心理疏導、危機干預、社工服務、人文關懷和心理服務等,助力疫情防控和社會問題治理。
(三)第三方矛盾糾紛調解平臺項目。發揚基層矛盾調解工作首創精神,形成可推廣的基層矛盾化解工作法,搭建密切聯系政府與群眾的第三方平臺,通過“傳、幫、帶”培育更多基層調解調解陣地,發揮社會組織聯系黨委政府與群眾的橋梁作用,助力基層社會矛盾化解在當地,為群眾解難、為政府助力,打造具有香洲特色的“楓橋經驗”品牌。
(四)其他社會治理創新項目。鼓勵探索港澳珠居民融合、疫情防控常態化、退役軍人等特殊群體幫扶、“黨務、居務、警務”三務融合等特色社區治理、社會企業認定及規范、基層社會治理智能化等有利于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項目。
三、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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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主體為經合法登記且符合申報條件的社會組織(非營利性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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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洲區社會建設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項目的申報主體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依法登記注冊且上年度年檢合格,或新登記注冊,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成立6個月以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3)有合法穩定的經費來源;
(4)有與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及開展項目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條件;
(5)有開展實施社會服務項目和籌募社會資源的經驗與能力,能夠動員社會廣泛參與、帶動社會資金投入、有志愿者的參與。
四、申報時間
通知發布之日至2022年4月8日下午18:00前截止